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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实行统一证件的通知
[ 作者: | 来源:中国公交网 | 时间:2005-11-3 23:41:14 ]
(90)建城字第6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为了提高
TRANBBS
城市公共客运
TRANBBS
交通管理水平,加强行业统一管理,我部决定将从一九九一年元月起实行统一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证件。
统一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证件,将促使城市客管部门更好地履行对城市客运交通进行统一
TRANBBS
规划、协调、监督、服务等方面的职责,使城市客运交通管理纳入正常的轨道。统一后的证件,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的字样,有利于城市客管部门更好地先例职权,秉公执法、严格稽查,维护广大乘客的利益,同时有助于客运管理部门的廉政建设,使其处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全面提高行业的管理水平。
这次统一的稽查证为硬塑卡制成绿底金字,证件号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84)》统一编号,式样统一印制。更换统一证件后,各地现行的稽查证即行作废。
一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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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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