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技术。
设为首页
收藏本页
联系我们
首页 >> 法规规范 >> 公交 >> 正文
推荐新闻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起
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
城市用地分类代码 CJJ 46—91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宁波市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办法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 57
城市规划管理名词解释
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
建设部、商务部令《外商投资城市
韩国道路交通法
新闻搜索
专题文章导航

拥挤收费 十一五规划
PTV EMME2
TRANSCAD TOD
交通白皮书 交通影响分析
停车换乘P&R 快速公交BRT



 
关于城市公共交通车辆有关问题的复函
[ 作者: | 来源:中国公交网 | 时间:2005-11-3 23:41:02 ]

                     建城函[200l]90号
       关于TRANBBS城市公共TRANBBS交通车辆有关问题的复函
四川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城市道路范围营运的小公共汽车是否属于公共交通车辆有关问题的请示〉(川建厅法发[2001]0104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94)的规定,市内公共汽电车业(K-75-751-7511),包括城市公共汽车电车(包括小公共汽车)的经营管理活动,属于社会服务业大类的公共服务业(K一75)。因此,金城公交公司的小公共汽车属于城市公共交通车辆。
  二、原国家城建总局〈关于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若干规定〉([80]城发公字309号)中明确规定,“城市公共交通原则上在市辖行政区范围内经营业务”应免交交通建设专项资金和客运附加费。此规定仍然有效。
  三、以上答复适用于全国各城市的此类问题。
 
上一篇:关于城市公共交通营运中有关问题的复函
下一篇:关于明确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有关问题的函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特别声明:本站除部分特别声明禁止转载的专稿外的其他文章可以自由转载,但请务必注明出处和原始作者。文章版权归文章原始作者所有, 本站不凭借所收集资料获取商业利益。对于被本站转载文章的个人和网站,我们表示深深的谢意。如果本站转载的文章有版权问题请联系编辑人员,我们尽快予以更正。 本站所有技术文章、专业软件资料仅供技术人员、高校师生学习交流之用,目的旨在促进与提高中国的交通技术水平;用户获取后不得用于商业目的,否则,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本站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