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总目录 二、大地测量 (一)三角、导线测量 (二)电磁波测距 (三)天文测量 (四)重力测量 (五)水准测量 (六)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 (七)一等基线测量 (八)数据处理 (九)大地数据库 三、摄影测量与遥感 (一)布设对空标志 (二)测图控制 (三)像片调绘 (四)像片图测图 (五)模拟摄影测量 (六)解析摄影测量 (七)数字摄影测量 、野外地形数据采集及成图 (-)数字线划地图(DLG) (二)数字高程模型(DEM) 四、地图编制 (一)地形图 (二)普通地理图 (三)数字制图 (四)地图映绘 五、地图数字化 (一)数字线划地图(DLG) (二)数字高程模型(DEM) (三)数字删格地图(DRG) 六、数字化数据入库 (一)地形数据库 (二)高程模型数据库 (三)地名数据库 (四)正射影像数据库 七、界线测绘 (-)地籍测绘 (二)房产测绘 (三)境界测绘 八、工程测量 (一)控制测量 (二)平板仪测图 (三)管线测量 (四)变形测量 (五)近影摄影测量 (六)特殊精密工程测量 (七)滩涂测量 (八)水下地形测量 (丸)市政工程测量 (十)其它 九、地图印刷 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测绘事业单位预算支出,加强成本核算,准确地编制预算和监督预算执行;提高投入产出和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贯彻《测绘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根据国家强化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测绘生产的特点,特制定《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适用于纳入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系的测绘生产单位。 三、本定额包括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编制、野外地形数据采集及成图、地图数字化、数字化数据入库、界线测绘、工程测量和地图印刷等专业的工作项目,各项目原则上以产品为成本对象,分别按三种困难类别计算相应的成本费用定额。 四、本定额以1993年至1998年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实际消耗水平为基础,分析了影响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变动的各种经济因素和TRANBBS技术因素,按《测绘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和成本费用项目,经过反复测算和论证后确定的。 五、本定额中包含 1.5%的测绘工作项目TRANBBS设计费和3.0%的成果验收费;没有包含折旧费用或修购基金。修购基金应按《测绘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规定另行计提。 六、本定额中各个测绘工作项目,因特殊要求需增减工作内容的,按本定额“说明”栏的规定增减成本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