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技术。
设为首页
收藏本页
联系我们
首页 >> 法规规范 >> 测绘 >> 正文
推荐新闻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起
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
城市用地分类代码 CJJ 46—91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宁波市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办法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 57
城市规划管理名词解释
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
建设部、商务部令《外商投资城市
韩国道路交通法
新闻搜索
专题文章导航

拥挤收费 十一五规划
PTV EMME2
TRANSCAD TOD
交通白皮书 交通影响分析
停车换乘P&R 快速公交BRT



 
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 作者: | 来源: | 时间:2005-11-10 21:50:46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质量监督管理,确保测绘产品质量,维护用户及测绘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测绘生产、经营活动的测绘单位,测制、提供各类测绘产品,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测绘产品,是指以不同形式的信息载体,测制、提供的模拟或数字化测绘成果。其专业范围包括: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与房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与地图印刷,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主管部门和TRANBBS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质量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 测制、提供测绘产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质量第一、服务用户的原则,保证提供合格的测绘产品。禁止伪造和粗制滥造测绘产品;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鼓励测绘单位采用先进的测绘科学技术,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按照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标准建立具有测绘工作特点的质量体系。

  第六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主管部门对测绘质量管理先进、测绘产品质量优异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测绘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 测绘单位应当对其所提供的测绘产品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第八条 测制测绘产品必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用户有特定需求的,必须在测绘合同中补充规定,并按约定的标准执行。
  所使用的测绘计量器具,必须按照有关计量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检定或者校准,进口和购置的测绘计量器具应当符合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九条 测绘单位应当按照测绘生产技术规律办事,有权拒绝用户提出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不合理要求,有权提出保证测绘质量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及合理工期、合理价格。

  第十条 测绘产品必须经过检查验收,质量合格的方能提供使用。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执行《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

  第十一条 测绘单位必须接受测绘主管部门和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质量监督管理,按照监督检查的需要,向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无偿提供检验样品。
  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其产品质量按“批不合格”处理。
  经监督检查,对产品质量被判“批不合格”持有异议的,测绘单位可以向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或者测绘主管部门申请复检。

  第十二条 根据自愿的原则,测绘单位可以向国务院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授权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

第三章 测绘产品质量监督

  第十三条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以下简称“质检中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主管部门建立“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以下简称“质检站”),负责实施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质检中心、质检站应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质检站受质检中心的技术指导。

  第十四条 质检中心、质检站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测绘主管部门或者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下达的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承担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二)在测绘资格审查认证及年检工作中,承担有关测绘标准实施监督、质量管理评价及产品质量检测、检验。
  (三)受用户的委托,承担测绘项目合同的技术咨询及产品质量检验、验收。
  (四)按照授权范围,承担有关科研项目及新产品的质量鉴定、检测、检验。
  (五)承担测绘产品质量争议的仲裁检验。
  (六)向测绘主管部门和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定期报送测绘产品质量分析报告。

  第十五条 测绘产品质量检验人员应当通过任职资格考核。达到合格标准,取得《测绘产品质量检验员证》的,方可从事测绘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上一篇:测绘生产质量管理规定
下一篇: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管理规定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特别声明:本站除部分特别声明禁止转载的专稿外的其他文章可以自由转载,但请务必注明出处和原始作者。文章版权归文章原始作者所有, 本站不凭借所收集资料获取商业利益。对于被本站转载文章的个人和网站,我们表示深深的谢意。如果本站转载的文章有版权问题请联系编辑人员,我们尽快予以更正。 本站所有技术文章、专业软件资料仅供技术人员、高校师生学习交流之用,目的旨在促进与提高中国的交通技术水平;用户获取后不得用于商业目的,否则,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本站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