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发〔2001〕1001号 各建设单位、 365JT设计单位: 为确保首都 365JT城市建设协调发展,有效缓解我市 365JT交通紧张状况,经市政府同意,在我市开展部分新建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项目范围 1、 365JT规划市区内,建筑规模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建项目及超过5万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 2、边缘集团、卫星城及重点地区,建筑规模超过5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建项目及超过10万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 3、其他地区,建筑规模超过10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建项目及超过20万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 4、交通枢纽、大型停车场等城市交通设施项目; 5、上述公建和城市交通设施项目的改建扩建; 6、其他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项目。 二、交通影响评价的实施 1、上述建设项目,均需由项目业主方委托符合资质的设计或咨询机构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并按照《北京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准则和要求》编制咨询报告(详见附件); 2、交通影响评价应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意见书》要求与设计方案同步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作为附件与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同时报审; 3、对于区域性的开发建设项目和重大复杂的建设项目,经规划方案审查部门确定,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需由建设单位委托独立的咨询机构进行 365JT技术审查或视需要组织专家论证; 4、交通影响评价及审查论证的结论,是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的主要依据之一,可参照报告确定的指标,提出对建设规模及土地开发强度的控制要求,明确由业主方承担的改善建设工程周边交通环境的项目,必要时提出对项目停建或缓建的意见; 5、进行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咨询工作的机构应具有城市规划和交通咨询甲级资质。 三、本通知自2002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附件:北京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准则和要求 二○○一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 北京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准则和要求 交通影响评价是研究新建项目或城市土地利用变更对交通的影响,交通影响评价的目的是:评价和分析建设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新增的交通需求对周围交通环境产生影响的程度和范围,从而,在满足一定服务水平的条件下提出对策,减小项目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缓解项目产生的交通量对周围道路交通的压力。 一、一般准则 交通影响评价的侧重点应放在制定切合实际的改善措施以使建设项目对外部交通所产生的影响尽可能地减小和明确界定开发商对此影响所应承担的市政设施建设义务两个方面。为使城市建设与交通协调发展,一方面应考虑新建或改建项目在路网交通流量自然增长的情况下对交通设施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应具体分析这种影响在未来路网交通流量中所占的比例,使项目的控制在合理的规模内,做到既能使交通设施承受这种影响,又不妨碍城市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 交通影响评价应把握如下要素: 1、项目区域内部交通设施(如内部道路、停车设施等)是否能够满足交通的需求; 2、连接外部的出入口通行能力是否能够满足高峰小时进出车辆的需求,交通组织是否合理; 3、项目生成/吸引的交通量在项目周边的道路上所占的比例是否合理,外部路网是否能够承担这样的负荷。 对于上述要素,如果“1”不能被满足,应要求开发商削减建设规模或增加内部交通设施;如果“2”不能被满足,则应调整出入口或要求开发商采取工程措施提高出入口的通行能力并合理组织出入交通;如果“3”不能被满足,项目生成/吸引的交通量在周边道路上所占的比例超过一定的量值(主干路为30%,次干路为40%,支路为70%),且外部路网超负荷运行时,应由开发商承担改善项目周边道路的义务或削减建设规模。 二、研究内容 交通影响评价的内容如下: 1、项目的研究范围 项目的研究区域不能局限于拟建项目的本身。应根据项目对周围地区交通影响的程度,将周边地区乃至更大范围作为一个整体来考察土地使用与交通的关系,以及交通需求与供给能力是否平衡。 对于需要在立项阶段进行初步交通影响分析的项目和交通影响较大的项目,研究范围应适当扩大。 2、建设项目背景与现状交通分析 介绍拟建项目的背景情况,周围的土地利用现状与交通系统,以及研究区域未来的土地利用与交通规划。 3、建设项目交通量预测 采用系统的分析方法,定量地分析各种土地使用及开发强度与交通量生成或吸引的关系,预测目标年建设项目产生的交通量,以及这些交通量与城市路网负荷的叠加效应。 4、交通影响评价 对建设项目交通影响研究区域内的各类交通设施的供应与需求进行分析,分析交通需求与路网容纳能力是否匹配。评价建设项目对周围交通环境的影响程度,包括建设项目产生的交通对各相关交通系统设施(如:道路、公交、行人、停车等)的影响,并对既有的交通规划方案进行评价和检验。 5、交通设施改进和相关措施 依据分析评价结果,提出减小建设项目对周围道路交通影响的改进方案和措施(外部和内部交通系统),处理好建设项目内部交通与外部交通的衔接,提出相应的交通管理措施,并对改进的措施和方案进行评估。 6、结论和建议 提出对建设项目建设规模的建议,以及可接受的交通设施改进措施建议。重点要求说明项目的规模是否合适,改进措施是否有效,以及对项目布局的评价等。 三、研究方法概要 1、目标年的确定 研究目标年应为项目全部建成或使用的年份,或者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目标年。规模较大或分期实施项目,应考虑各阶段完成时期及全部建成后一定时期(如5年、10年)的情况。 2、区域背景资料 应包括交通量、土地利用、社会经济数据、交通系统情况等。 3、分析时间段的选择 研究应选择高峰时段进行分析。如果项目产生交通的高峰时间与周围路网交通的高峰不一致,应研究叠加后最大时的情况,并依此确定交通改善措施。有些用地(如商业、公园、旅游、娱乐等)应研究平日和假日的不同情况。 4、项目交通预测 预测目标年项目产生的交通影响包括以下内容:交通生成,交通方式分担,交通分布与交通分配。 5、非项目交通预测 除项目自身和研究区域内计划审批的其他项目生成的交通量会影响目标年的交通系统状况外,研究区域外的变化同样也会产生影响。非项目交通预测需全面考虑目标年的条件,称为“基本情形(Base case)”,即项目建成前的背景条件。非项目交通包含两部分:(1)过境交通,即所有通过研究区域且起止点均在研究区域外的交通出行;(2)其他项目交通,即研究区域内其他项目产生的交通,起点或终点在研究区域内。未来交通需求包括项目交通、区域内其他已审批同意建设项目的交通以及区域现状交通加上自然增长量的总和。 预测非项目交通的主要方法有三种:累加法、交通模型法和增长率法。 6、评价 评价项目交通影响并制定交通改善方案应包括如下方面: (1)交通总量预测 将项目交通量和非项目交通量叠加,得出交通总量,再分析交通系统能否满足增长的交通需求。 (2)能力分析 对区域内各主要路口和路段的现状和预测年的情况要逐一进行分析。计算它们的流量、负荷度,需要时要分析路口的排队和延误情况,给出它们的服务水平。 (3)交通安全 应分析区域内有无事故多发地点,找出原因,并在规划设计上提出改进意见。 项目的内部交通组织和外部出入口的设置要尽量减少与行人的冲突,从停车场和公共汽车站到建筑出入口的行人路线也要考虑安全问题。 (4)内部交通组织 内部交通组织应包括如何使用内部交通联系外部出入口,并设定建筑出入口、落客区、卸货区和停车场之间的联系通道,应尽量减少迂回线路,少占地,减少与行人或其他车辆的冲突。 (5)停车 项目要提供适当的停车位,满足项目产生的交通需要,并符合地区交通政策。 (6)项目出入口 项目进出路线与城市道路的交点即项目出入口应等同于道路交叉口。出入口的设置要使项目的进出车辆安全、有效,尽量避免影响非项目交通。出入口的大小要满足服务车辆的大小和运行的要求。 (7)交通需求管理 减少项目产生的道路交通量有很多方法,如提高公交服务水平、减少停车位、提高停车收费标准、改善人行环境、错时上下班等等。应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区位和地区交通策略,考虑为实施交通需求管理创造条件。 要设置足够的公共交通设施。 (8)人居环境 许多研究表明,如果项目产生的交通穿过居住区,使道路流量显著增加,即使其未达到饱和,也会对居住区的生活环境、安全和邻里氛围构成危害。因此,应尽量避免将过境交通引入居住区。 |